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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受理的国内外专利申请总量突破400万件,仅用了1年6个月实现了从300万件到400万件的跨跃。商标注册总量突破300万件,跨上了新的台阶。版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海关、公安、文化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成果显著。植物新品种保护稳定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规模不断扩大。

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07年,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重要一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由国家层面逐步向区域、产业、企事业单位全面铺开。按照部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由“制定”转入“实施”,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工作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07年,各种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等陆续出台并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4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获得通过,为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获得通过,对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4月24日,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论坛并做主旨演讲。吴仪在演讲中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又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确立为国家战略,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付出了极大努力,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开展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2007年,也是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深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年。“知识产权文化年”取得丰硕成果,“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理念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各行各业普遍认识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创新和知识产权资源不断向企业集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日益得到提升,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亮点。

二、申请与授权持续增长,专利事业稳步发展

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694,153件,比上年的573,178件,增长21.1%。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收到国际申请5,401件,完成国际初步审查报告364件。

12月24日,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突破400万件,与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时近15年,达到第二个和第三个100万件分别用时4年2个月和2年3个月相比,此次达到第四个100万件仅用了1年6个月。4月26日,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试验系统正式开通运行。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4,028,520件,其中国内申请3,314,591件,国外申请713,929件,分别占总量的82.3%和17.7%。

2007年专利申请的特点是:(1)三种专利申请总量持续快速增长,但仍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主。三种专利申请同比增长21.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同比增长16.5%,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同比增长23.8%。(2)发明专利申请以国内为主,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增幅高于国外。2007年,发明专利申请中的国内比例为62.4%,国外为37.6%,国内比例高出国外近25个百分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同比增长25.1%,国外增长4.5%,国内增长比国外高出近21个百分点。(3)国内专利职务申请比例进一步提高。国内三种专利职务申请的比例为47.1%,其中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为70.3%,分别增长3.8和3.7个百分点。(4)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得到显现。在2007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企业的申请占48.3%,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国内企业专利申请占国内职务申请的比例继续保持在80%以上。

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351,782件,比上年的268,002件,增长31.3%。其中国内专利授权301,632件,比上年的223,860件,增长34.7%;国外专利授权50,150件,比上年的44,142件,增长13.6%。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2,089,286件,其中国内1,790,379件,国外298,907件,分别占总量的85.7%和14.3%。

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复审请求2,565件,比2006年减少329件,降低11.4%。全年复审请求审理结案3,514件。截至2007年底正在审理的复审请求案件为3,493件。全年受理无效宣告请求2,183件,比2006年减少285件,降低11.5%。全年无效宣告请求审理结案2,183件。至2007年底正在审理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为2,368件。

2007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986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27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2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681件。全年共出动18,217人次,检查商业场所5,092个,检查商品1,538,748件,向其他部门移送案件32件,接受其他部门移交案件16件,与其他部门协作执法285次,跨地区协作执法233次。

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428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345件。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受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1,808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1,564件。

三、商标审查能力不断提高,商标保护进展显著

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70.8万件,比2006年(76.6万件)减少5.8万件,降幅为7.6%。其中,受理国内商标注册申请60.5万件,比2006年(66.9万件)减少6.4万件,降幅为9.6%;而受理的国外申请人在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仍保持较快增长,达10.3万件,比2006年(9.7万件)增加0.6万件,增幅达6.1%,占当年总申请量的14.5%。

2007年,商标局共受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75,150件,受理商标异议申请17,747件,受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申请77,371件,受理商标转让申请65,666件,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18,415件。

2007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40.5万件,比2006年(31.3万件)增加9.2万件,增幅为29.3%,商标注册申请年审查量首次突破40万件。全年,商标局共核准注册商标26.3万件,我国的注册商标累计总量突破300万件,达303.8万件。

2007年,商标局共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64,889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53,855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70,094件,审结商标异议案件8,674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8,911件。

2007年,商标局受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212件,核准注册证明商标92件(其中地理标志71件);受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155件,核准注册集体商标60件(其中地理标志11件);受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728件,核准登记特殊标志1,004件。

2007年,商标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共依法认定驰名商标197件,其中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130件、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16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51件。在新认定的197件驰名商标中,有一大批为消费者或相关公众耳熟能详的商标,如“内联升”、“新华书店”等。197件驰名商标包括商品商标183件,服务商标14件。其中的182件商标为中国内地企业所有,1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所有,2件为台湾地区企业所有,12件为外国企业所有。截至2007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已达1,004件。

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世界地理标志大会”。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总数达301件,其中2007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82件。“绍兴黄酒 ”、“盘锦大米”、“泰和乌鸡”、“平和琯溪蜜柚”、“南丰蜜桔”均是2007年新获认定的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认定的1,004件驰名商标中,共有地理标志10件。

2007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商标评审申请17,574件,同比增长17.5%。其中,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13,660件,占总申请量的77.7%;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79件,占总申请量的1.6%;商标异议复审申请2,364件,占总申请量的13.5%;商标争议裁定申请1,271件,占总申请量的7.2%。

全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审结商标评审案件12,799件,比上年增长约200%。其中,审结驳回复审案件11,656件,占总审理量的91.1%;审结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共1,143件,占总审理量的8.9%。

2007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大要案件。据统计,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0,318件,其中查处涉外商标违法案件10,320件,比上年增长7.9%;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2,817万件(套),罚款 41,763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29件、犯罪嫌疑人228名。

四、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版权保护卓有成效

2007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完善版权法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版权行政执法,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断拓展版权对外交流合作空间。

在法制体系建设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改工作正式启动,《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和《作品自愿登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也已经展开。同时,国家版权局制定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以及《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和《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示范格式。

2007年,国家版权局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实行日常市场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执法机制,同时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打击软件侵权盗版力度。

据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检查经营单位548,646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13,170家,查获地下窝点1,224个,行政处罚9,816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8件。收缴盗版制品数量为7,569万余件,其中查缴的盗版图书1,121万余册,盗版期刊1,843万余册,盗版音像制品5,249万余盘,盗版电子出版物207万余盘,盗版软件300万余张,其他各类盗版品505万余件。

4月至6月,国家版权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盗版软件生产商7家、销售商9,876家,没收软件光盘245,762张,罚款109,800元。

8月至10月,国家版权局在公安、电信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办理案件1,001件,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832起,罚款870,750元,没收服务器台123台,关闭非法网站339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起。

为使版权保护与迅猛发展的新技术相适应,国家版权局在2007年积极推进版权数字监管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已正式启动。9月28日“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成立,充分动员了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盗版活动。

2007年,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举办了6期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班,组建了“企业软件正版化专家咨询组”,并对首批完成软件正版化的1,50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

2007年,各出版社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走出去”战略,继续拓展对外图书版权贸易空间,在图书版权输出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国各出版社共引进图书版权10,255种,与上一年基本持平;通过出版社输出图书版权2,571种,为历年最高,引进输出比例为3.99:1。

五、行政执法不断强化,海关保护迈上新台阶

2007年,中国海关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工作力度,在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规章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深入开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1月上旬,海关总署发出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中国海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1月中旬,“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强调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规范海关拍卖侵权货物工作,增加海关执法的透明度,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情权,海关总署发布了2007年第16号公告,规定海关拍卖没收的侵权货物时,应完全清除有关货物以及包装的侵权特征,包括清除侵权商标、侵犯著作权、侵犯专利权以及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的特征。对不能完全清除侵权特征的货物,应当予以销毁,一律不得拍卖。同时,海关拍卖侵权货物前应当征求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意见。该规定有效规范了海关拍卖侵权货物行为,防止拍卖侵权货物给权利人造成损害。

为了提高海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9月下旬,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内部署了“保护知识产权龙舟行动”,行动期限自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此次行动要求全国海关既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又要综合利用风险分析技术、现代化海关检查设备、提高布控和查验比例等手段,提高侵权货物的查获率。

2007年,海关总署共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26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8.7%;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7,467票,涉案货值438,855,566元。

2007年,海关保护的国际合作深入开展。5月,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签订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确定双方海关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件数据交换、信息和情报交流、人员往来和执法经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在中、日、韩三国海关署长会议框架下,中国海关与日本、韩国海关成立了“中日韩三国海关知识产权工作组”,签订了《中日韩三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即“零假冒计划”)》。

2007年,由180多家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组成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再一次将中国海关评为最有效率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1月26日“国际海关日”期间,世界海关组织对15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中国海关关员进行了表彰,授予“杰出执法关员”称号。6月28日,世界海关组织(WCO) 授予中国海关“世界海关组织2007年打击假冒和盗版成就奖”,以表彰中国海关在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违法行为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六、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大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2007年,文化部围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这一任务,切实组织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检查、打击无证经营和游商地摊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文化部与中宣部、全国扫黄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部署各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将反盗版行动进一步经常化、日常化。

针对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无证经营门店和游商地摊日益泛滥的问题,文化部与全国扫黄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文化部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且以解决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目标,于7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12月3日,文化部下发《关于近期音像市场执法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执法部门以打源头、破网络、抓大案为主要目标,实施精确打击,集中破获一批违法音像制品生产线、包装厂、加工点、货运站和地下仓库,坚决打击侵权盗版网络。

据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491万多人次,检查音像经营单位85万家次,收缴违法音像制品约1.1亿张,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2万余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99件,移送涉案人员646人。

全国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一批制贩盗版音像制品的重大案件。其中,上海、北京、江西、安徽等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破获数起重大制贩违法音像制品案件,在每起案件中均收缴违法音像制品数十万件。河南省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举捣毁3处违法音像制品窝点,收缴违法音像制品14万余张。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广东省有关执法机构连续查获5个违法音像制品地下仓库,现场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62万多张。一系列音像市场重大案件的相继破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整顿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积极探索新兴文化领域的执法模式,切实加强对网络文化等经营活动的监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8月初,文化部部署组织查处了10个违法经营音乐作品的网站。其中,贵州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成功查处“中国音乐在线”违法经营案,江西省萍乡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立案查处“微雅音乐网”等违法经营案件。

为使全国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文化部与全国整规办联合发文,确定每年4月26日为“全国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日”。2007年4月26日当天,全国各地共计集中公开销毁2,535万余张(盘)各类违法音像制品。

七、打击侵权措施得力,公安机关威力彰显

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以“反盗版天天行动”、“打击非法出版专项行动”、“打击网上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山鹰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立案2,283起,破案2,0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7人,涉案总价值14.9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侵犯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870余起,共收缴

各类非法出版物4,118万余件。

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继破获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要案件。1月28日,湖南省公安机关捣毁4个储存盗版图书的窝点,查获涉案盗版图书268种63万册,码洋约2,032万;3月17日,广东省公安机关会同新闻出版等部门查获非法音像制品181万余张、母碟3,301张、淫秽光碟150张和磨码机30台,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12月,河南省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一特大制贩非法教辅图书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8名,收缴非法出版物28万余册。

2007年,公安部积极推广应用“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印刷业治安管理水平。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印刷及光盘复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封取缔了一批无证照经营的非法印刷窝点,进一步净化了出版物市场。全年,山东省公安机关共清查印刷、复制企业7,484家,先后取缔、捣毁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窝点45个;上海市公安机关共检查印刷、音像制品复制单位2万余家次,处罚、取缔了120余家违规经营单位。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自2000年以来,共出具光盘生产源鉴定文书2,485张,为有关部门办理侵权盗版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针对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益严重等突出问题,公安部起草了《全国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并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举办了《互联网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查》专题讲座。10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北京金互动公司利用互联网复制、发行他人影视作品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日益国际化的趋势,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国际间的执法合作和交流。2007年3月,中国公安机关与美国司法机构建立了中美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组,就双方及时通报交换信息、加强执法合作达成了共识。7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北京、上海、广东公安机关会同美国执法机构联合开展“夏至”行动,成功破获了马克培团伙和王文华、车庭锋团伙两起特大跨国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犯罪案件。

八、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稳步发展

2007年,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紧抓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四个环节,着力于完善“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对策研究、审查测试、行政执法和国际交流”能力,不断推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2007年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816件,授予品种权518件,占授权总量的36.6%。截至2007年底,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总量与授权总量分别达到4,695件和1,417件。2007年,国家林业局共受理国内外品种权申请61件,授予品种权78件,其中授予国外申请人45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总数达到199个。

针对农业植物新品种品种权申请、审查、测试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7年9月19日,农业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进农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研制工作,农业部起草了《2007-2010年农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研制规划》,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管理办法》,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颁布奠定了基础。2007年,水稻品种特异性DNA指纹鉴定方法审定通过,并以农业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为品种权执法鉴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法律依据。

2007年,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建立了“四季论坛”制度。“春季论坛”围绕农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研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夏季论坛”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讲解和讨论;“秋季论坛”着重讨论植物新品种保护“三库一网”(审查、测试、已知品种数据库和网站)建设问题;“冬季论坛”着重讨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进一步提高品种权授权质量等问题。

为使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更趋完善,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建设的刺槐属、梅、云杉属、丁香属、榆叶梅、紫薇、芍药属等7个林业植物已知品种数据库于2007年12月通过预验收。目前,累计建成的已知品种数据库达到45个属(种),收集品种详细信息5,955个。

2007年7月1日至6日,国家林业局在昆明承办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40届观赏植物和林木技术工作组会议,来自19个国家、国际组织及我国农、林业领域育种、测试专家总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由中国负责起草UPOV牡丹和山茶属测试指南,同时确定在后续几年内将由中国负责银杏、云杉、栾树、连翘、榆叶梅、刺槐等6个属(种)测试指南的起草工作。

九、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司法权威有效加强

200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加强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审判领域不断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审判理论不断丰富,有效增强了知识产权司法权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

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877件和17,39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5.73%和23.75%。其中,受理专利案件4,041件,比上年增长26.44%;商标案件3,855件,比上年增长52.92%;著作权案件7,263件,比上年增长27%;技术合同案件669件,比上年下降1.76%;不正当竞争案件1,204件,比上年下降4.14%;其他知识产权案件845件,比上年下降0.12%。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865件和2,87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6.66%和8.22%。新收再审案件39件,比上年减少3件,审结45件。

2007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68件,比上年增长89.24%;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23件,比上年增长41.05%。

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监督职能。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01件;审结947件。其中,新收专利案件599件,比上年上升30.78%;商标案件392件,比上年上升66.80%;著作权案件6件,比上年下降40%;其他案件4件。

在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方面,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侵权的刑事案件2,68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4,328人,其中有罪判决4,322人。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处的案件904件,生效判决人数1,371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7.56%和13.12%;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案件477件,生效判决人数891人;以非法经营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的案件1,296件,生效判决人数2,024人;以其他犯罪判处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7件,生效判决人数42人。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从2006年的78.36%上升到2007年的79.90%,上诉率从2006年的40.67%下降到2007年的16.47%,再审率从2006年的0.27%下降到2007年的0.22%。知识产权诉讼调解效果显著,2007年全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55.48%,同比上升2.47个百分点。

各级法院积极慎重、合理有效地采取诉前和诉中(起诉时和诉讼中)临时措施。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申请诉前停止侵权案件134件和131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230件和216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10件和106件,实际裁定支持率分别达到76.92%、87.17%和98.1%。共受理和审结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申请诉中停止侵权案件43件和41件,申请诉中证据保全案件468件和418件,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案件443件和423件,实际裁定支持率分别达到57.5%、90.53%和95.97%。

各级法院严格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规则,降低维权成本,加大侵权成本,努力确保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得足够的损害赔偿。在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诉浙江华田工业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纠纷上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以上诉人侵权故意较明显且未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为由,维持一审法院关于赔偿损失人民币8,300,440.43元的判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赔偿额最高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坚持知识产权案件的适度集中管辖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截至2007年底,全国经指定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69个、38个和43个,经批准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达到40个,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十、对外交流空间不断扩大,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

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相关单位参与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实体专利法协调、专利合作条约改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议程、国际专利分类修改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与专利公开等议题。

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与交流活动,包括PCT巡回研讨班(分别在北京、杭州、西安、长春、厦门等地举办),WIPO世界学院—中国东部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知识产权高级培训班(分别在中国天津、瑞士日内瓦和德国慕尼黑举办)以及在北京举办的在北京举办的WIPO PCT国际会议、WIPO亚太次区域知识产权有效执法研讨会等。

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与首次来访的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斯班达就高层互访、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人才培养等问题达成共识,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该协议被誉为中国与非洲国家在科学、技术、贸易和商业领域现存合作协议的里程碑。

7月17日,田力普局长和欧洲专利局局长蓬皮杜正式签署了战略伙伴关系协议,标志着两局进入一个新的战略合作阶段。双方合作更趋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11月30日,田力普局长会见了来访的欧洲专利局新任局长阿里森布莱梅露(Alison Brimelow),共同签署了会议纪要及中英语言机器翻译工具谅解备忘录。

12月10日,第七次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政策对话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会议通过了相互利用检索和审查结果以达到减少工作量为目的的合作路线图,并同意以此作为中期目标继续开展三方合作。

1月29日至2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率团赴瑞士参加了第三届全球打击假冒和盗版大会,并代表中国签署了《商标法新加坡条约》。

5月7日至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赴瑞士日内瓦出席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的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第十七次会议。

6月26日至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会议分别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形势、地理标志国际法律框架的未来发展等七方面问题进行了研讨。来自美国、欧盟、南非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及我国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月5至6日,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区数字网络环境下的表演者权研讨会”,来自亚太区12个国家及非洲、欧洲的高级政府官员、国际组织官员等30余名代表就表演者权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友好交流。

7月18日,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举办了主题为“互联网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2007国际版权论坛,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国内外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代表共同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版权保护对互联网产业发展及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版权保护对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所发挥的作用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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