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遍布中、美、欧、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近日,东方亿思王安武、张妍、张震宇合著了Supreme People’s Court Sets New IP Standards, 发表在China Law & Practice 2016年9月期刊。
在11月期间,东方亿思副总经理王安武,应邀参加在温哥华举办的LES (Licensing Executives Society Annual Meeting) 年会“China and the Electric Vehicle”主题研讨会,以及在底特律举办的汽车制造会议“Mobility Innov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主题论坛上分别发表演讲。
2016年11月9日至11日,一年一度的日本专利信息博览会(PATENT INFORMATION FAIR & CONFERENCE)在东京举行。东方亿思团队在总经理李晓冬博士的带领下参加了本届博览会。
由国际著名知识产权杂志IAM 主办的第四届亚洲知识产权商业论坛将于2016年12月4-6日在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隆重举行。为了更好地规划知识产权战略与运用,来自世界各地的参会人员将会对亚洲知识产权发展进行深入的探讨。
第四届亚洲知识产权商业论坛将于2016年12月4-6日在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隆重举行。为了更好地规划知识产权战略与运用,来自世界各地的参会人员将会对亚洲知识产权发展进行深入的探讨。
东方亿思将作为白银赞助商参会,并且在论坛现场设立展台,提供知识产权案例解读书籍,与各界知识产权精英展开密切交流,届时欢迎各位参会人员莅临我司展位参观。
请点击http://www.ipbc.com/Asia/2016了解会议详情。
东方亿思日前在美国硅谷成立了新的分公司,以应对中美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为此,我司很高兴可以邀请到王燎腾博士加入 。王博士系从科研人员转为专利律师,精通中美知识产权业务。
2016年8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PHOTOSHOP”商标异议复审案做出二审判决,认定美国奥多比公司(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核定使用在“计算机程序”上的“PHOTOSHOP”注册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申请人在“口红”等商品上申请“PHOTOSHOP”商标,属于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据此,北京高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商评委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该案体现了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应扩大保护至避免该驰名商标的“淡化”。
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正律师、张妍律师带领团队在二审程序中代理美国奥多比公司在北京高院终审中胜诉。
案情介绍
2011年4月12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PHOTOSHOP”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类“口红;指甲油;化妆品;化妆笔;眉毛化妆品;香水;眉笔;胭脂;眼影膏;染睫毛油”商品上。
被异议商标经初步审定公告后,在法定异议期限内,“PHOTOSHO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拥有人美国奥多比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经商标局及商评委审查,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奥多比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维持商评委裁定,判决驳回美国奥多比公司的诉讼请求。美国奥多比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裁定。主要上诉理由是:引证商标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美国奥多比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其引证商标进行了长期、广泛的宣传和使用的证据,如数千本图书的相关介绍及数百家媒体的相关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等。
北京高院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在案证据足以认定引证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在中国大陆地区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构成了驰名商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本案中,引证商标显著性较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完全相同,属于对引证商标的复制。虽然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口红”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计算机程序”等商品存有一定区别,但考虑到二者相关公众有重合之处、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以及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完全相同等因素,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口红”等商品上,容易破坏引证商标与“计算机程序”商品之间的密切联系,减弱引证商标的显著性,损害美国奥多比公司的利益。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综上,北京高院认为:美国奥多比公司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改判。
2016年8月21日,由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当代金融家》杂志联合主办的“中国区块链产业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会议邀请了北京东方亿思董事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高卢麟、北京东方亿思总经理李晓冬在会议上分别进行主题演讲和发言探讨。另外,还广泛邀请了全球区块链技术领先专家、著名学者、产业精英、投融资机构代表等探讨区块链底层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进程以及资本动向等问题,为推动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行业标准制定、产业应用实施等建言献策。
近期,亚洲著名知识产权杂志评价北京东方亿思王安武副总经理为2016年度杰出专利律师。王先生在知识产权行业从事有16年的经验,兼具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工作以及外部律所两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曾在跨国公司从事了四年企业内部专利工程师,在北京东方亿思从事了12年的资深专利代理人和专利诉讼律师。在业务领域,王先生曾给许多大型跨国公司提供了专利领域里的法律咨询服务,曾代表大型国际商业巨头公司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人民法院进行保护和行使专利权抗辩。
《Asia IP》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合作评价,王安武副总经理获得较高评价,最终被2016 Asia IP Experts提名为2016年度杰出专利律师。